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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櫃台前,快樂兒童餐從不是我的第一選擇(吃不飽),都是因為牽著的小手不斷的用力拉扯,展示著他們想要玩具的無比決心。但是,他們的決心,卻往往在一天之後,煙消雲散,只有扔在角落的玩具提醒著“曾經”。

儘管如此,卻不得不佩服速食店的行銷手法。在許多行銷人員的眼中,兒童是天生的消費者,雖沒有賺錢能力,卻從非常小的時候就被「發展」消費品味。根據「兒童與消費者」指出,嬰幼兒在12個月大的時候, 就具有品牌聯想(brand association)。行銷人員發展出一套行銷法則,從小就培養孩子消費習慣和偏好,形塑對商品的忠誠度。而且對兒童最有效的廣告法則在於:「讓兒童感覺如果缺乏某樣商品,他們就是輸家,不如人。」兒童對這一點非常敏感,因此家長必須小心孩子對廣告的想法。在針對兒童的行銷手法中,以贈送玩具的宣傳方式最是有效。小朋友在成長過程中常有玩具相伴,一些符合潮流時令又能被同儕認同的玩具,深受兒童的喜愛,成為影響父母親消費的重要因素,這也是速食業者為何花大錢做玩具行銷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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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朋友們得到書禮,臉上溢滿開心。

這些只有一天熱潮的玩具,看在媽媽眼裡卻總是非常礙眼呢!在孩子的激情過後,我究竟該怎麼處理呀?但,這一次,終於,終於推出深得我心的贈品,童書。這會兒媽媽終於心乾情願的對著服務人員點下快樂兒童餐了!

說實話,這應該是一次很“勇敢”的行銷。第一,不識字的小朋友應該就少了主動要求的動機(少一半小食客),第二,不愛看書的小朋友應該也不會強力要求(另一半小食客也不見了)。這下,會在地上耍賴要求點餐的孩子客戶群全沒了(No Worry! 你們有愛書的媽咪做後盾)。但是,業者卻能堅持做對的事,透過贈書讓閱讀進入孩子的生活,關於這點就很值得拍拍手。

好幾年前,孩子的爹帶著孩子在社區咖啡廳,一起讀著童書這美好的一幕,常常出現在腦海。書店和咖啡廳結合,書櫃上滿滿的童書是那麼友善的歡迎著我們造訪,媽媽喝著咖啡看著孩子在書堆裡打滾,這是多麼美好的回憶。到了這裡,讀書,不一定要正正經經的坐在書桌上才算是一回事,很自然的,就像喝咖啡一樣自然,對孩子而言,這就是生活。

本來以為這樣的場景在臺灣應該很難,沒想到竟然是麥當勞讓場景重現。這下,我們可以舒服的一邊享用餐點,一邊看著孩子在旁邊津津有味的看著他們的書。李家同對於閱讀有著很深的想法:唸書應該是一件輕鬆而有趣的事。如果唸書是一件嚴肅的事,大家永遠不可能有終身唸書的習慣。在輕鬆的閱讀,大量的閱讀之下,自然就會有它的作用產生。潛移默化之間的效果,絕對比功利性的有用無用論的思維要來得好!講得真的太貼切了!

books and books  

真希望這樣的行銷活動不會只是曇花一現,如果,除了圖書館、教室,孩子也能很自然的在餐廳、咖啡廳....隨處都能輕易獲取書籍,那麼,培養愛閱讀的孩子就不是那麼困難的一件事了。真心....期待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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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非凡媽/宋雅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